对制度的说明

2023/01/30 完善 共 777 字,约 3 分钟

许多同志对我党的政治制度有着极大的误解,他们认为党的大事完全可以由总书记一人决断,容积党只不过是总书记的一言堂。

这种思想自然是错误的。

纵观历史,实行独裁统制的政治制度的国家往往在几十几百年内灭亡,而建立民主制度的国家往往能在一次次的灾难中得以幸存。中国自夏朝以来,一直实行君主专制。而这些王朝,无不是因为贪污、腐败、狂傲而走向衰败,最终被另一个政权顶替。而实行民主制度的国家——即便现在也许修正为了轮流腐败、公开腐败,所有的行政权力都不受约束的制度,但至少曾经完完全全是过,诸如美国、英国等,则能够节节攀升,甚至屹立世界。

放眼今天的世界,几乎所有的国家都采用了“天下为公”的共和制度。国家权力是公有物,国家的治理是所有公民的共同事业。即便是那些“帝国”“王国”,大部分也实行了共和制度。

民主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。民主社会具有高度的稳定性和可发展性。民主社会不会因统治者的昏庸无能而彻底崩溃——人民可以弹劾元首。然而因为这种社会的元首是完完全全被选举出来的,所以极少会出现这种统治者。同样的,民主可以容易地将各种力量团结起来,实现更好的发展。元首一个人的眼界是有限的,但是将所有人团结在一起后,所得到的的团体有着无限的能力、活力、纠错力。

在中国容积党中,总书记是一个可有可无的职位,因为我党是实施代表大会制度的,一切提议只能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提出,一切决议只能由中央委员会(中央政治局)投票实施。我党最高的权力机构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,党的权力执行机构是党的中央委员会,党的一切权力属于全体党员。根据《章程》,总书记只能根据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决定和中央委员会(中央政治局)的决定,公布法律,任免职务,授予党的荣誉称号,发布特赦令,宣布进入紧急状态,宣布战争状态,发布动员令。 

同样的,对于我们正在治理的小组来说,我们仍旧会通过民主投票的方式对重要事务进行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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